观点提要: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的消费环境;
和谐消费环境是经营者最大限度忠实履行自身义务的消费环境;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涉及到我国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要正确和处理好消费者与经营者、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三个方面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社会成员都是消费者,消费行为是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必要手段。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离不开具体的消费环境。因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基本要求,联系我国当前消费环境的现状,简单来说,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的消费环境,是经营者最大限度忠实履行自身义务的消费环境。
和谐消费环境的构成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或要素: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生命健康安全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权利。《消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因此,和谐消费环境首先应该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诚实信用是现代民法最基本的指导原则,也是我国《民法通则》、《消法》明确规定的原则。 “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公平交易的消费环境。在现代市场交换关系中,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平等主体。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应当遵守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民主法治的消费环境。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基础。目前,消费者意愿表达机制不够畅通,一些重大决策缺乏必要的有效听证;在一些消费领域存在 “法律空白”、有些法律不够完善;对一些经营者违法经营进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打击不力,这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安定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是活而不乱、活而有序的消费环境。因此,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建立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和解制度;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理智维权。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意见的反映渠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问题,共同营造安定有序的消费环境。
和谐消费环境应该是“可持续消费”的消费环境。1999年7月,联合国修改《保护消费者准则》,专门增加了“可持续消费”一节,把关心、关注和推进“可持续消费”,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可持续消费”的目的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一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消费行为,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涉及到我国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最主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中正确和处理好消费者与经营者、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三个方面的关系。
首先,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经济中平等的两大市场主体,二者相互依存,整体利益相一致,具体利益相矛盾。在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过程中,经营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经营者一切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必须以满足消费者的正当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达到经营者和消费者共生、共利、共赢。
和谐消费环境中人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是经营者与社会的关系。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其经济价值才能得到社会的肯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中国是人均资源较少的国家,资源的约束是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全过程的大问题,因此,在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到消费需求的选择、消费模式的选择都必须考虑资源的约束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可持续消费,大力倡导和推进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关注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方式,为当代人造福,为后人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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